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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委会副主任拒绝履行配合义务被拘留15天

案件速览

 

这是一起没有具体给付内容的相邻纠纷案件,法院的判决就是要一方业主打开房门,让工程维修人员进门检查维修漏水之处。但是身为小区业委会副主任的王某却藐视法律,对判决书确定的配合义务拒不履行,竟然将执行法官拒之门外。日前,法院以妨碍执行依法对王某处以司法拘留15天。

 

案件经过

 

案件的相邻各方均住在一幢高层公寓,16楼的刘先生自去年年8月起发现卧室墙面及地板受潮霉变并逐步扩大,后得知楼下15楼、14楼的邻居家也有同样情况,为此,三户业主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尽快查明原因并修复。经物业管理公司聘请检修人员检查,发现水从楼上渗漏,具体渗漏点无法断定。17楼的业主王某是该小区的业委会副主任,他明知这一情况,却不采取任何堵漏措施,还阻止物业管理人员查修,致使楼下邻居房屋受损不断扩大,严重影响正常生活。其间,物业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协商,王某仍置之不理。刘先生忍无可忍只得提起诉讼,要求被告韩某行个方便,配合物业管理公司上门检修,并表示愿意放弃物损的索赔。

 

法院判决

 

庭审中,王某先是同意上门检修,后又出尔反尔。连法院委托的房屋质量部门上门检测也遭韩某拒绝。

 

法院认为,相邻之间应本着团结互助、有利生活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。王某作为原告的相邻方以及小区房屋的业主,有义务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出现的渗漏部位检修。据此判决王某对房屋渗漏检修不得造成妨碍。

 

然而至今9个月过去了,刘先生等3户业主的家里还在受潮,王某却对邻居的困境视而不见,对生效的判决置若罔闻,甚至对到现场执行的法官说已经过了检修的时效,拒其入门。鉴于王某态度蛮横,一意孤行,经多次疏导教育无效,法院采取了强制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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